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新疆的征集志愿在那里找),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如果是查询大学信息和各个学校在新疆的历年的录取分数,可以参考中国教育部的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里面信息很全但是个人建议,最好结合孩子的天赋优势和大概能靠的分数选择专业和学校
如果成绩非常高,可以先考虑学校,再考虑一些基础专业,为继续深造学习做准备,如果成绩一般,特点明显,应该优先考虑专业,再根据专业在哪个学校比较好来选择学校。
据调查,超过51%的大学生在毕业后择业面临迷茫、无所适从的困境。这时大学生们便纷纷求助于“职业测试”,包括性格、职业性向、潜能、天赋等方面的自我认知,从而全面深刻地认识自己,清楚适合哪些工作环境,喜欢从事哪些类型的工作。然而此时往往面临一个纠结的问题:我喜欢和适合的工作和我所学的专业毫无关联。因此,我们应该在高中毕业作出专业选择的时候,甚至回溯到文理分科选择的时候,就应该对自己的性格、天赋有所评估和了解,在较早的阶段作出理性的、与自己个性相匹配的决策。
如果想要找到自己适合的专业和方向 可以参考新疆专门做学业规划(高考志愿填报,好像非常贴合个人特点)和职业规划的机构在西北路那,有个叫科尔德教育咨询还是科尔德人才发展的
建议新疆的考生和家长找到一个专门针对新疆地区的高考志愿填报辅导机构来帮助,因为网上的信息量实在太大,如何选择有效信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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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征集志愿在那里找
新疆的征集志愿在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官网;在官网上找到“高考志愿填报”栏目;选择“征集志愿”选项。
征集志愿是什么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志愿前,考生最好查询一下自己的录取状态,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关注省市招办官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渠道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网站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同时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报考及体检要求。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有的考生认为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在正常投档时没能录满,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其实不然。高校的录取分数是否降低,取决于缺额的高校计划的数量和报考人数。
5、考生参加征集志愿时要谨慎选择,考虑清楚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征集志愿填报技巧:
1、密切注意并及时填报
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都比较短,一般都在12个小时左右。因此考生和家长要密切关注所在省的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或者学校发布的信息,及时获取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专业等,尽快填报。
2、量力而行,服从调剂
考生也要注意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冲。一些征集志愿中的“好学校”往往更吃香,分数不占优势很难被录取。特别是在参加本科一批志愿征集的考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冲刺名校而失败的高分考生。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冷热专业的结合。
2009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顺序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院校→②第一批本科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二、平行志愿填报说明
(一)我省今年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专业调配;
(二)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三)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进行成绩位次排序,填报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须要有唯一的位次,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遇相同分数,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看数学,若分数再相同,则看外语。
三、其他批次院校的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本科统招志愿、1个本科定向志愿、1个本科预科志愿、1个高职(专科)统招志愿,其中本科统招志愿有6个专业,本科定向志愿有3个专业,本科预科志愿有1个专业,高职(专科)统招志愿有3个专业。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有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三)“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1个专业。
(四)“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四、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属部队院校,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军检,招生对象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航空大学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及古巴高校
1.香港特区高校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上述各校招生网站报名。已被上述高校录取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2.澳门特区高校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古巴高校
古巴高等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免费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09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局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市(州、地)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录取时,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各市(州、地)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所填六所师范大学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不予投档。
(四)获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09〕26号)的要求,均须提前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已提前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对已报考志愿顺序于6月26日前再次确认。确认表于6月26日前交到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7月3日前交省招生考试中心。投档安排在第一批本科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按填报志愿规定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五)“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1.“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按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降分投档。
2.参加全省体育专业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招收的少数民族体育本科预科。
3.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贵州民族学院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艺术文考通知书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相应专业的少数民族艺术类本科预科。
(六)体育、艺术类
1.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院校(专业)。
5.获得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须按照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代码(可不填专业代码)填报志愿。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空中乘务面试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理科类的考生,文、理科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 栏目内,只能按文、理科填报志愿的规定填报在除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
(七)定向生
1.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毕业生,需填写《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2.按清华大学招生办要求,该校第一批定向专业志愿应填报在第一批统招栏目内,与统招类专业同时投档。
3.凡填报贵州大学定向志愿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5日前到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贵州师范大学的定点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不属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不得填报该志愿。
(八)相关政策说明
1.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政策照顾加分有两类: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高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具体要求。
五、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系科(专业)和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填报志愿,并要认真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并认真仔细地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对高等学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不到校报到的考生,省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后将如实记录在考生下一年度电子档案中。
2.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合法凭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报告,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参考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编印的《贵州省2009年高考招生章程汇编》或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 )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
4.填报外语院校及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6月20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5.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装入考生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6.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配录取”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见。
7.“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本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
8.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报。
9.“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表,除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填报外,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和
“三校生”报考安徽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志愿,也填报在该表高职本科栏内。
10.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1.录取信息查询
各批次录取中,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 )的“2009年高考录取信息快递”栏目,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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