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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每位学子求学路上往上攀爬的必经之路。信心来自于实力,实力来自于勤奋。然而高考成功除了努力学习之外,及时掌握新的高考信息,以及不断变化的高考政策,也是很重要的。其中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解读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录取相关问题,就受到很多考生和家长关注。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解读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录取相关问题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强基计划”主要选拔真正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学生,根据规定要安排在所有批次之前进行录取。“强基计划”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本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组织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经教育部及有关高校公示。录取时,院校将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高校专项测试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实施录取。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的录取。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自划线院校录取时,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录取规则,自主划定录取 分数线 ,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市高招办根据相关录取规定和院校录取原则进行录检复核。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院校录取时,由市高招办按照我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考生艺术类综合分为依据向招生院校投档,有关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由市高招办按照我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考生体育类综合分为依据向招生院校投档,有关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其他招生院校(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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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解读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录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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