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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考,是每位学子求学路上往上攀爬的必经之路。信心来自于实力,实力来自于勤奋。然而高考成功除了努力学习之外,及时掌握新的高考信息,以及不断变化的高考政策,也是很重要的。其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就受到很多考生和家长关注。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整理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七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15日起关闭。

一、丢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二、丢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

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五、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六、自学考试学历认定;

七、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主楼一楼(58路公交车河北公共资源中心站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原业务办理大厅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7月15日为办公设备搬迁、系统调测时间,暂停办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七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电话:0311-66635330(7月16日启用)。

地址、线路指引咨询电话:0311-66635333(政务服务大厅主楼一楼服务台)。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7月8日

以上,就是东南教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东南教育网整理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东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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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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