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福建2010年艺考:省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与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类 别 | 报名时间、地点 | 考试时间、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备注 | |
音乐类 | 时间:2010年1月9日 8: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到)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美术学院展览厅 | 时间:2010年1月11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初试 | 1、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总分满分300分 |
2、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
复试 | 1、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
2、器乐演奏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 | |||||
美术类 | 时间: 2010年1月7日8:30-17:00 1月8日8:30-15:00 地点:①福州考点(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考生):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闽江学院工业路校区成人教育学院②厦门考点(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五个设区市考生):厦门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集美大学校部中山纪念馆 | 时间:2010年1月9、10日 地点:集美大学 | 初试 | 1、素描(人物头像默画) | 用铅笔或碳笔 | 1、初试试卷带入复试评分。 2、素描、速写、色彩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
2、速写(人物全身动态默写) | 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 |||||
复试 | 色彩(静物默写) | 用水粉或水彩 | ||||
舞蹈类 | 时间:2010年1月22日 8: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到)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美术学院展览前 | 时间:2010年1月24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 | 初试 | 基本功 | 总分满分300分 | |
复试 | 1、综合素质测试 | 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 ||||
2、舞蹈 | 独立表演一个舞蹈作品 | |||||
3、加试技巧项目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时间:2010年1月20日 8: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到)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办公楼 | 时间:2010年1月22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 | 初试 | 1、自选朗诵 |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 总分满分300分 |
2、朗读指定新闻稿 | 新闻作品一篇(抽签选定),同时上交才艺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复试 | 3、指定朗诵 | (抽签选定) | ||||
4、话题评述 | (抽签选定) | |||||
编导类 | 时间:2010年1月23日 8: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到)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办公楼 | 时间:2010年1月25日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 | 笔试 | 编导基础及影视作品分析 | 满分150分 | |
面试 | 自我介绍、话题评述 | 面试话题抽签选定 | 满分150分 | |||
影视 表演类 | 时间:2010年1月20、21日 9:00—11:00 地点: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 | 初试时间:2010年1月20、21日,9:00—11:00; 复试时间:2010年1月20、21日,13:00—17:00 地点: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 | 初试 | 1、自备朗读 2、自选歌曲 | 1、散文、小说、诗歌、寓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体裁不限; 2、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法唱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 满分100分 |
复试 | 1、形体展示 2、艺术展示 3、表演 | 1、舞蹈、形式、体操形式不限; 2、声乐、器乐、魔术、曲艺、即兴表演任选一种; 3、自备或命题均可,语言、声乐、形体综合测试。 | 满分200分 | |||
时装表演类 | 2010年1月16日 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 | 2010年1月17日 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 | 形体条件 | 要求考生穿着自备泳装参加该项测评,其中人体测量要求赤脚。 | 总分满分300分 | |
模特技巧 | 要求考生自备走台服装(必须包括泳装)和高跟鞋 | |||||
才艺展示 | 要求考生自备伴奏音乐、道具、服装 | |||||
口试 | ||||||
摄影类 | 2010年1月12日 华光摄影职业技术学院 | 2010年1月13日 华光摄影职业技术学院 | 专业理论、实物摄影。 | 考点提供数码相机,考生也可自带数码相机(要求拍报画面像素不小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EG)。 | 专业理论150分,实物摄影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 |
书法类 | 2010年1月25日 泉州师范学院 | 2010年1月26日 泉州师范学院 | 初试 | 临贴 | 根据提供的字贴复印件为范本,按原有章法临写,成绩带入复试 | 满分150分 |
复试 | 创作 | 根据所提供的诗歌创作一幅书作品,章法合理,书体自定 | 满分150分 | |||
艺术 教育类 | 2010年1月25日 泉州师范学院 | 2010年1月26日 泉州师范学院 | 初试 | 音乐类:声乐/器乐(二选一),美术类:素描(成绩带入复试) | 总分满分300分 | |
复试 | 1、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素描。 | 以音乐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 | ||||
2、考试科目为:色彩、声乐。 | 以美术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 |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2010年1月25日 泉州师范学院 | 2010年 1月26日 泉州师范学院 | 初试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 | 四选一 |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 ,总分满分300分。 |
复试 | 1、南音演唱、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 | |||||
2、视唱 | 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 |||||
3、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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