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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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青岛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3月19日至31日。

  《方案》规定,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从业青年,经批准可以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在现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8日。逾期者不予补报。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首先参加专项测试,项目有: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凡专项测试成绩不及格(少于24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基本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测试的项目为:100m、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专业测试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分数线,分市统计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推动中学素质教育,选拔体育项目全面发展的人才,2009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内容依旧将从100m、800m、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七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合格证》、《报考证》于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体育类考生确认和文化统考报名手续。体育专业考生参加理工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以后随普通文理考生同时填报志愿。体育专业本科层次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和一个学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层次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栏设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专科(高职)志愿分别填报。体育专业考生可兼报理工农医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二批的院校志愿,并填涂相应的志愿信息卡。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时,体育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计划的1:1.3和1:1.5的比例确定。

  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等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可以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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