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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工作要求

今天,东南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19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工作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审查工作要求

  (一)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和助学单位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对其学历证明材料验证,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进行毕业证书的打印,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和统计表。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并由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档原因。

  (二)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对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进行审核。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

  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招考办。

  (三)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12日,县(市、区)招考办、助学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2019年12月12日-12月23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3.2019年12月24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5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2020年1月6日-10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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