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我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2、住宿费:按闽价服〔2007〕59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600元—800元/学年。3、、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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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我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2、住宿费:按闽价服〔2007〕59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600元—800元/学年。3、、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