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全国 北京上海广东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辽宁吉林黑龙江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 河南湖北湖南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广东广西海南
|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33-3681061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西藏藏医学院> 录取规则
1、招生西藏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五省藏区应界高中毕业生。2、高考时必须加试藏文,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以上藏文水平,并具有高考藏文成绩。3、专业不加试。4、考生必须符合医学院校规定的体检标准。5、招生男女不限。藏医护理学女生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