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陕西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贵州
  • 院士: 1人 博士点: 25个 硕士点: 1个
  • 通讯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29-82330087
    学校网址:http://www.xpu.edu.cn/
    邮政编码:710048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33-3681061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西安工程大学> 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限招少量日语、俄语、德语语种考生。第十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一条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参照《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见附件)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十二条相关科目要求:对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无具体要求。第十三条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入学后无需加试任何内容。第十四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第十五条加分考生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第十六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若省级招办有具体规定的,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第十七条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