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

宜春学院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江西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江西
  • 院士: 10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通讯地址:校本部: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16932019623201081
    学校网址:http://www.ycu.jx.cn
    邮政编码:校本部:336000北校区:336000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33-3681061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宜春学院> 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九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条:学校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按专业志愿、考分高低、综合素质及注重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盛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盛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学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批)线,专科专业录取原则依照本科录取原则执行。第十二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龋第十三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第十四条: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