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安徽省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2、我校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程实施。3、我校对教育部及其它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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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安徽省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2、我校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程实施。3、我校对教育部及其它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