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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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山东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山东
  • 院士: 0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联系电话:0533-2772877,2772616,2772888
    学校网址:www.zbvc.cn
    电子信箱:zsjyc@mail.zb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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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淄博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第十二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俄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是英语、俄语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录取原则:1、实行远程网上录龋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艺术类考生凭省统考专业合格证填报我院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列招生代码。4、根据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要求和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批次安排,我院的数控技术、投资与理财两个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省内在专科一批录取,其他专业为专科二批录龋在外省的录取批次按照外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5、具体录取办法(普通文理专业):⑴、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龋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⑵、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⑶、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龋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6、对参加2010年我院单独招生试点录取的学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录取办法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