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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龋一志愿已录满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数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3、按照各省有关文件规定,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