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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专科录取批次为第四批高职高专;艺术类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采取网上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 第八条: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