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 高校类型:
  • 高校隶属于: 山东省教育厅
  • 高校所在地:山东
  • 院士: 6人 博士点: 98个 硕士点: 49个
  •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邮政编码:2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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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33-3681061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山东农业大学> 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五条山东农业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山东农业大学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七条山东农业大学实行按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将视其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十八条山东农业大学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关联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龋第十九条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第二十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除英语专业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第二十二条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中德合作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其中第一学年集中学习德语,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本项目完整引进德国学士学位教学模式,凡德方开设的课程,从课程设置到教材、资料,从主讲教授到辅导助教,从教学方法到考试方式,全部从德国引进。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埃森经济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英合作项目: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制四年,全部在国内完成,是工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一学年主要完成英语强化教育(中英双方共同进行)及部分公共基础课,从第二学年起,学生将完成专业的全部必修课程及英方9门专业课程的学习。英方课程由英国皇家农学院派教授到中国授课,采用英语原版教材,全程英语教学。本项目培养的学生既具备在食品生产方面进行科学研究、质量监控、分析检测的能力,同时还具备食品流通和国际贸易的优势。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询。